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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台灣《中國時报》讯,台灣以夜市文化骄傲,島外搭客赴台多會放置時候朝圣,惋惜很多店家短視近利、一窝蜂做某项買卖,弄不出特點,以至各夜市“长相”都差未几,對旅客的吸引力渐失。學者指出,台灣行销夜市较早,品格比年却已被泰國跨越,再不思考前进,恐自毁了這块招牌。
為救参观,台灣交通部分将减免遊樂業及旅店業的衡宇税及地價税,但遭各县市當局打脸,忧增高神器,心各县市止癢藥膏,當局財務状态纷歧,恐腐蚀处所税收,夜市各县市都有,且十分民生切近街市,有吃、有喝、又有玩,救参观,不如从救夜市着手。
按照台灣参观部分查询拜访,島外搭客在台勾當以购物至多,每百人花蓮外送茶,次就达94人次,其次则為逛夜市,每百人次有84人次;而在島内遊览部門,11%以上的公众會逛夜市,跨越文化體验、遊樂土、活動型勾當或百般休闲勾當;不成否定,夜市已與台灣文化画上等号。
台灣世新大學参观系副傳授陈家瑜指出,台灣曩昔将夜市行销到國际,做法可说是首屈一指,确切有新颖感。但是,島外搭客都往夜市跑,也值得反思一個問题,“台灣是否是找不到其他夜糊口?”
陈家瑜直言,夜間参观是首要的一环,韩國没有夜市文化,但晚上有很多演出可以看,搭客不會无聊。她也举例,泰國曼谷的夜糊口多采多姿,泰國夜市不只卖吃的,比年與文創財產连系缔造分歧主题,吸引力早已跨越台灣;反观台灣原地踏步,此時若再去夸大夜市参观,反而會讓島外搭客感觉台灣夜市没有特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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